中國經濟網武漢9月2日綜合報道 2015年9月1日,政協湖北省第十一屆委員會常務委員會第十次會議通過,根據政協章程和有關規定,由于工作變動原因,決定:呂忠梅同志不再擔任湖北省政協副主席、委員職務。
據中國經濟網地方黨政領導人物庫資料顯示,呂忠梅,女,1963年3月生,2015年6月已任全國政協社會和法制委員會駐會副主任。
呂忠梅簡歷
呂忠梅,女,1963年3月生,漢族,湖北武漢人,在職研究生學歷,法學博士學位,教授,1991年8月加入農工黨。
1980年9月至1984年7月,在北京大學法律學系法律學專業學習;
1984年7月至1993年8月,任中南政法學院教師(其間:1985年9月至1987年7月,在武漢大學法學院環境法專業學習,獲法學碩士學位);
1993年8月至1995年12月,任中南政法學院經濟法系副主任、副教授;
1995年12月至1997年12月,任中南政法學院科研處副處長、教授;
1997年12月至1999年1月,任中南政法學院科研處處長;
1999年1月至2000年6月,任中南政法學院經濟法系主任;
2000年6月至8月,任農工黨省委副主委,中南政法學院經濟法系主任、教授、博導;
2000年8月至12月,任農工黨省委副主委,中南財經政法大學法學院副院長、教授、博導;
2000年12月至2002年11月,任農工黨省委副主委,省高級人民法院副院長(1997年9月至2001年1月,在武漢大學民商法學專業學習,獲法學博士學位);
2002年11月至2008年6月,任農工黨中央常委、社會和法制委員會主任、省委副主委,省高級人民法院副院長(其間:2007年5月至2008年5月,三峽總公司掛職鍛煉);
2008年6月,任農工黨中央常委、社會和法制委員會主任、省委副主委,湖北經濟學院院長(其間:2012年9月至11月,在中央黨校中青一班第33期學習);
2013年1月,湖北省政協副主席,農工黨中央常委、社會和法制委員會主任、省委副主委,湖北經濟學院院長;
2015年6月,湖北省政協副主席、農工黨湖北省委員會主委、湖北經濟學院院長、全國政協社會和法制委員會駐會副主任;
2015年9月,全國政協社會和法制委員會駐會副主任。
十一屆全國人大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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