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浙江省紀委監委消息:日前,經中共浙江省委批準,浙江省紀委監委對麗水市人大常委會原黨組成員、副主任戴邦和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戴邦和喪失理想信念,背離初心使命,對黨不忠誠不老實,與他人串供、轉移贓物,對抗組織審查;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廉潔自律規定,長期、多次違規收受禮品禮卡,違規接受宴請;毫無組織原則,隱瞞不報個人有關事項,在組織談話時不如實說明問題,在干部職務提拔、工作調動中違規為多人謀取利益;道德敗壞,搞權色交易;貪欲膨脹,大搞權錢交易,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在工程承接、用地審批等方面謀取利益,非法收受巨額財物。
戴邦和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生活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并涉嫌職務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后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省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并報省委批準,決定給予戴邦和開除黨籍處分;由省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終止其麗水市第五次黨代會代表資格;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并移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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