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遼寧省紀委監委消息:日前,經遼寧省委批準,遼寧省紀委監委對盤錦市政協原黨組書記、主席郭倫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郭倫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不守政治規矩,不按規定請示重大事項;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收受禮金;違反組織原則,不按規定報告個人有關事項;干預和插手司法活動;紀法底線失守,利用職務上的便利以及職權或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為他人在項目承攬、案件處理等方面謀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額財物。
郭倫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工作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并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后不收斂、不收手,在黨的十九大后仍不知敬畏、不知止,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遼寧省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并報遼寧省委批準,決定給予郭倫開除黨籍處分;由遼寧省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并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