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四川省紀委監委消息:日前,經四川省委批準,省紀委監委對甘孜州政府原黨組成員、副州長康光友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康光友理想信念喪失,紀法意識淡薄,對黨不忠誠不老實,對抗組織審查,參加迷信活動;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金,借用管理和服務對象車輛,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旅游安排;違背組織原則,隱瞞不報個人有關事項,在組織函詢時不如實說明問題;違規從事營利活動,將應當由本人及其親屬支付的費用交由他人支付;將公權力淪為謀取個人私利的工具,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在項目承攬、資金撥付等方面謀取利益并收受財物,數額特別巨大。
康光友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并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后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四川省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并報省委批準,決定給予康光友開除黨籍處分;由省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終止其省第十一次黨代會代表資格;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并移送。
(四川省紀委監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