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日報-中國經濟網北京9月13日訊 據內蒙古自治區紀委消息:日前,經內蒙古自治區黨委批準,內蒙古自治區紀委對政協內蒙古自治區第十一屆委員會經濟委員會原專職副主任趙錦嚴重違紀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
趙錦身為黨員領導干部,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報銷差旅費,在黨的十八大后收受禮金;違反組織紀律,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在干部選拔任用中為他人謀取利益并收受財物,違規為其子安排工作;違反廉潔紀律,收受禮金,違規從事營利活動,與3名女性進行權色、錢色交易;違反國家法律法規規定,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索取和收受他人財物;濫用職權、違規決定向企業出借財政資金,造成重大風險和不良影響,且在黨的十八大后不收斂、不收手,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參照《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等有關規定,經內蒙古自治區紀委常委會議研究并報內蒙古自治區黨委批準,決定給予趙錦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線索及所涉款物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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