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人民政府關于天津市市長、副市長、秘書長調整工作分工的通知
各區、縣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屬單位:
市人民政府領導成員調整工作分工,已于2013年7月25日經市人民政府第12次常務會議討論通過,現通知如下: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規定,市人民政府實行市長負責制,市長主持市人民政府的工作,副市長、秘書長協助市長工作。
市長黃興國 領導市人民政府全面工作,分管財政、審計工作。
常務副市長崔津渡 協助市長負責市人民政府日常工作,分管發展改革、統計、物價、國有資產管理、金融、稅務、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編制、政府法制、行政審批管理、監察、應急管理,協助市長分管財政、審計、聯系部隊工作。
副市長任學鋒 分管服務業、商務、食品藥品監督管理、旅游、口岸服務、合作交流、對口幫扶、外事、涉港澳臺事務、僑務、大型活動組織協調、建議提案辦理工作。
副市長尹海林 分管規劃、城鄉建設、交通規劃和建設、國土與房管、環境保護、節能減排、水務、海洋、人民防空、城市基礎設施投資工作。
副市長曹小紅 分管教育、衛生(中醫藥管理)、文化廣播影視、新聞出版、人口與計劃生育、婦女兒童、殘疾人事業、體育工作。
副市長王宏江 分管農村、農業、林業、氣象、防汛抗旱、中小企業、公安(消防、邊防)、司法、國家安全、信訪、民族、宗教、社會穩定工作。
副市長宗國英 負責濱海新區人民政府工作。
副市長何樹山 分管工業和信息化(國防工業、節能降耗)、科技、知識產權、質量技術監督、電力、通信、安全生產、抗震救災工作。
副市長孫文魁 分管市區工作,市容和園林、交通運輸和港口、工商行政管理、市政公路等城市管理、郵政、民政、城區交通管理工作。
秘書長 協助市長處理市人民政府日常事務,負責市人民政府機關工作,代管檔案、文史、地方志工作。
天津市人民政府
2013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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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尹彥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