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李耀先等同志職務任免的通知
甘政任字〔2013〕12號
甘肅省政府決定:
李耀先任甘肅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巡視員,免去其甘肅省人民政府副秘書長職務;
趙凱任甘肅省教育廳副廳長(試用期一年);
王德安任甘肅省教育廳副巡視員;
李宗奎任甘肅省公安廳副巡視員;
鐘智錄任甘肅省司法廳副廳長;
徐哲侃任甘肅省財政廳副巡視員;
劉誠任甘肅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副廳長,免去其甘肅省社會保險事業(yè)管理局局長職務;
緱維藩任甘肅省外國專家局局長(副廳長級,試用期一年),免去其甘肅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副巡視員職務;
孫寧蘭任甘肅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巡視員,免去其甘肅省外國專家局局長職務;
馬定保任甘肅省社會保險事業(yè)管理局局長(副廳長級,試用期一年);
朱國祥任甘肅省勞務工作辦公室主任(副廳長級,試用期一年);
康純梅任甘肅省就業(yè)服務管理局局長(副廳長級,試用期一年);
田剛?cè)胃拭C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副巡視員;
楊澤恩任甘肅省環(huán)境保護廳副巡視員;
肖錚任甘肅省核安全局副局長(副廳長級,試用期一年);
朱繼君任甘肅省人民政府外事辦公室(僑務辦公室、港澳事務辦公室)副主任(試用期一年),免去其甘肅省人民政府外事辦公室(僑務辦公室、港澳事務辦公室)副巡視員職務;
張春生任甘肅省人民政府外事辦公室(僑務辦公室、港澳事務辦公室)副巡視員;
孫喬玉任甘肅省質(zhì)量技術(shù)監(jiān)督局副局長(試用期一年),免去其甘肅省質(zhì)量技術(shù)監(jiān)督局副巡視員職務;
劉愛國任甘肅省質(zhì)量技術(shù)監(jiān)督局副巡視員;
武志元任甘肅省廣播電影電視局副巡視員;
孟開任甘肅省能源局局長(副廳長級,試用期一年);
陳繼軍任甘肅省引大入秦工程管理局(甘肅省引大入秦建設指揮部)副局長(副指揮);
李甲林任甘肅省景泰川電力提灌管理局副局長;
陳興國任甘肅省疏勒河流域水資源管理局、甘肅省河西走廊(疏勒河)農(nóng)業(yè)灌溉暨移民安置綜合開發(fā)建設管理局副局長;
姚進忠任甘肅省水利廳水土保持局局長(副廳長級),免去其甘肅省景泰川電力提灌管理局副局長職務;
李延壽任甘肅省水利水電工程移民管理局局長(副廳長級,試用期一年);
朱建海任甘肅省抗旱防汛指揮部辦公室主任(副廳長級),免去其甘肅省引大入秦工程管理局(甘肅省引大入秦建設指揮部)副局長(副指揮)職務;
張恩和任甘肅省殘疾人聯(lián)合會巡視員;
李少惠任甘肅省殘疾人聯(lián)合會副巡視員;
劉玉泉任西北師范大學副校長;
丁虎生任西北師范大學副校長;
田澍任西北師范大學副校長;
韋堯兵任蘭州理工大學副校長;
李仁年任蘭州理工大學副校長;
高云慶任蘭州交通大學副校長;
黨建武任蘭州交通大學副校長;
張國珍任蘭州交通大學副校長;
余四九任甘肅農(nóng)業(yè)大學副校長;
畢陽任甘肅農(nóng)業(yè)大學副校長;
王汝鋒任蘭州城市學院院長;
萬雪明任酒泉鋼鐵(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副總經(jīng)理。
免去:
王幸的甘肅省公安廳副廳長職務;
朱守科的甘肅省公安廳治安管理總隊總隊長職務;
張新蘭的甘肅省人民政府金融工作辦公室副巡視員職務;
買壽清的蘭州交通大學副校長職務;
魏勝文的甘肅省社會科學院副院長職務。
以上涉及企業(yè)職務任免的,按有關章程規(guī)定程序辦理。
甘肅省人民政府
2013年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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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尹彥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