戶型三房兩廳,建筑面積超110平方米,小區配有地下車庫……購房對象僅鎖定“市直單位”員工,廣東省河源市近日曝出超標保障房亂象重重。
近期,多個省市審計報告披露,保障房建設面積超標問題大量存在。在保障房建設資金緊張、供應壓力加大的情況下,這些超標保障房為何“一路綠燈”?
專供“市直單位”經適房變“官適房”
日前,廣東省河源市群眾投訴,河源的文昌“經適房”項目規定“限購”,要買,必須是“市直單位”干部。
記者在河源市住房公積金管理辦公室的網站上看到,購房資格審核一欄,寫明“申請人須是市直單位(含中央、省駐河源單位)職工”。
原本理應保障符合條件困難群眾的保障房,緣何變成了專供市直單位的“官適房”?河源市政府住房解困辦公室向“新華視點”記者如此解釋:河源市的保障房分7個建設主體,分別是市直單位和下轄的5縣1區。市政府單獨為市直單位干部職工安排了專門的經適房項目———文昌經適房“其他市民的住房困難由區縣解決”。
記者在現場看到,文昌經適房地處市中心區,距河源市人民醫院步行不過幾分鐘。戶型是三房兩廳,全部是南北朝向的電梯樓。小區還配有地下車庫和兩層商業裙樓。小區對面就是知名開發商雅居樂的花園小區,從外表上基本看不出兩者有什么區別。
為了遏制部分地區保障房越建越大的問題,真正讓中低收入者買得起,2011年,國務院辦公廳下發《關于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和管理的指導意見》,明確規定經濟適用房建筑面積控制在“60平方米以內”。
而河源市文昌經適房項目共583套,建筑面積已經超過110平方米,接近國家規定上限的近一倍。河源市政府表示,建大一點是考慮當地家庭很多“三代同堂”的民情,屬于地方的探索。“使用面積”超出60平方米的部分,按市場價出售,這樣做“不應該算違規”。
“面積超標”四個不顯眼的抽象字眼,內藏玄機。這樣一變通,通過門 檻 設 限 , 經 適 房 變 成 了 “ 福 利房”:河源市政府完成了上級下達的建設任務,市直單位干部職工享受了經適房的優惠價格,通過混淆國家規定使用面積和建筑面積的界限,又滿足了住大房子的欲望,買賣雙方看上去還“不違規”,真可謂多贏。
保障房越建越大利益輸送藏貓膩
保障房建設資金解決困難群眾有的尚且不足,但類似河源經適房項目這樣面積嚴重超標的情況,在全國一些地方竟頻繁出現。
海南省審計廳日前公布的數據顯示,全省有15736套保障性住房面積超標,套均超面積48 .77平方米,超標幅度高達81%!
廣東省審計廳報告披露,2012年廣東省60個保障房項目、5222套超標準建設,超標面積125447 .44平方米,平均每套超標24平方米,超標幅度達40%。
動輒超標一半以上,已經很難用“設計誤差”來解釋,背后難脫“量身定做”的影子。
某三線城市一名住房保障部門干部對記者說:“我們這樣的中小城鎮,經適房與商品房價格相差不大,真正困難的保障對象還是買不起,而買得起的人又嫌國家規定的面積太小。要完成保障房建設任務,只能建大一點、建好一點,滿足那些買得起的人。”
深圳大學管理學院教授肖俊指出,中央向各地下達保障房建設的套數和面積任務指標,一些地方政府最初感到任務難,后來“聰明人”從任務中發現了油水,想方設法把保障房變身,保障對象升格為“買得起的人”,建設“積極性”一下子就高漲起來。
(責任編輯:宋雅靜)